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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中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2020-11-20  阅读:419 


202011xxxx修订/通过)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一)单位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单位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学校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四)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学院(实验室)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课题组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实验室管理工作中。

(五)实验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单位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在实验过程中尽量减少试剂等各类耗材的使用量,减少实验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六)各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单位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单位的相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中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2.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或处置。

3.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八)危险废物转移人不得转移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

(九)实验室应当制定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实验室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根据实验的实际情况,在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处理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一)建立健全实验室的环境保护网,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实验室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课题组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课题组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二、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目的是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弃物标识。

(二) 应保持储存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一)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二) 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学校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切实有效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实验室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实验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四、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二)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盘龙区环保局。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三)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四)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措施、处理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五、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三)定期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