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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中心实验室管理总则

2009-03-17  阅读: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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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南农业大学农业生物多样性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于2002年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筹建。工程中心充分利用云南省及其周边的生物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以农业生物多样性控制病虫害和保护种质资源研究为主要研发内容,从事农业生物多样性应用技术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工程中心实验室,贯彻执行创新、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机制,面向国内外开放。实验室管理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 试行 ) 》和《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结合本中心的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三、工程中心实验室实行在国家农作物生物多样性工程中心理事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理事会由云南农业大学、教育部科技司、农业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国际水稻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农业厅等单位组成。理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依托单位2名,其他会员单位各1名。理事会负责工程中心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研究方向、筹措研究、推广经费、”工程中心干部任免等方面的决策,一般每年召开12次理事会。

四、工程中心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由理事会聘任。目前设研发室3个,科研管理办公室及条件设备科两个管理办公室,研发室主任及管理科(室)主任由中心主任聘任。

五、工程中心下设农业生物多样性与病虫害控制技术开发室、生物多样性资源利用与保护技术开发室和工程技术集成组装与示范研究室,其中农业生物多样性与病虫害控制技术开发室设遗传多样性与病虫害控制、物种多样性与病虫害控制和生态多样性与病虫害控制3个研发方向,生物多样性资源利用与保护技术开发室设农作物资源农家原位保护、农田微生物多样性资源评价与开发、农业环境与农业生物多样性光热利用3个研发方向,工程技术集成组装与示范研究室负责本中心研发成果的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研究人员由固定研究人员和客座研究人员组成。